如果你曾經研發出一項創新發明,提出了專利申請並且已經領有了專利證書,但是最近因為更改了名字,你可能需要換發一張新的專利證書。那麼應該怎麼做呢?

首先,你需要填寫一份專利證書補(換)發申請書。在申請書的事項欄位中,你需要勾選「變更專利權人之姓名及變更新型創作人姓名」的選項。同時,你還需要提供更名證明文件,例如身分證影本、護照影本等等。

在申請換發新的專利證書時,你還需要繳納相應的規費。換發新的專利證書所需的規費為新臺幣 600 元,而變更專利權人(新型創作人)姓名所需的規費則為新臺幣 300 元。

一旦你完成了所有的申請程序和繳費,智財局將會核實你的申請,並發出一張新的專利證書,上面顯示你新的名字。這樣,你就可以使用新的專利證書來保護你的創新發明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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